成都一出租车驾驶员找“代驾”,结果两人都遭起了

时间 • 2025-11-30 08: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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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曝光一批在专项整治中查处的违法违规出租车驾驶员。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其中,车牌号为川ATQ631的驾驶员杜某将车辆、营运证件交给非本车驾驶员营运,且两年内有相同违法记录,被处罚款4000元,暂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十日。“代驾”的陈某也被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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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现场

针对该案情,执法人员介绍说,10月4日11时,他们在火车北站出租汽车候客区,对停靠出租汽车进行例行检查。在现场,川ATQ631出租汽车当事驾驶员陈某只能出示车辆运营证,无法出示服务资格证。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陈某称自己不是驾驶员,该车驾驶员杜某因为身体不舒服上厕所去了,自己临时帮忙挪下车接下客。

但直到下午1时许,两个多小时后,据称上厕所的驾驶员杜某才匆匆赶到站前大队配合调查。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自称临时挪车的陈某其实近两年内第三次因为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而驾驶出租汽车从事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被执法人员查获,可谓是“专业代驾”。而该车驾驶员杜某也不是第一次因为“身体不舒服”请“代驾”。

在后续调查中,两人终于承认,车辆由驾驶员杜某交给没有从业资格的陈某驾驶营运,并约定陈某每天支付80元“代驾”费用给杜某。

该车驾驶员杜某将车辆、营运证件交给非本车驾驶员营运,陈某未按规定办理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手续从事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市交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杜某罚款4000元、暂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十日的行政处罚;给予陈某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称,这种“代驾”在执法检查中并不少见,并提醒出租车驾驶员,切勿将车辆、营运证件交给非本车驾驶员营运,这样请“代驾”,将支付高昂的“代驾”费用。而作为乘客,则可以通过比对驾驶员服务资格证进行判断,若发现异常应及时拨打12328进行投诉举报。

↑曝光台

红星新闻记者严丹市交委供图

编辑杨渝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