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超7成 15个国家移交问题年底前完成

时间 • 2025-12-01 00: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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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四川省召开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波通报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据悉,本月底,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联合印发《四川省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面,按照国家要求,2019年移交四川省的21个问题与2018年尚未完成整改的4个问题合并建立台账,四川省现有国家移交问题共计23个。根据整改方案,23个问题中除已完成的3个外,还有15个问题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四川省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共197个,已整改完成142个,其中销号84个。

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面,截至2019年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8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61项,细化措施3730条、已完成3063条、措施完成率82.1%;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66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27项,细化措施1178条、已完成732条、措施完成率为62.1%。

2020年底前,四川还应新增完成23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35项“回头看”整改任务,涉及21个市(州),其中环保基础设施类28项、环境质量类14项、思想认识类6项、饮用水水源地类4项、工业企业类两项、“三磷”整治类两项、其他问题两项。

目前,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和中央环保督察暨“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尚存在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攻坚克难补短强弱不力、转方式调结构还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怎么干?

会议传出消息,四川将推动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市县党委政府将对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方案、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采取“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方式,逐一落实责任,逐一抓紧解决。四川将把今年整改任务中的建设项目列入当地复工复产重点保障项目,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复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中逾期未完成的4项整改任务、未达序时进度的13项整改任务,是短板中的短板,直接关系到整改工作能否全面完成的大局,四川要求相关市(州)和牵头省直部门专题研究,倒排工期,集中力量啃下硬骨头。对照省整改方案各项要求,相关单位还将按阶段和序时进度要求推进整改,对基础设施类任务,要提前启动前期程序,倒排工期,在PPP项目推进存在问题时,要加强与财政、发改等部门衔接协调,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红星新闻记者李彦琴

编辑陈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