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死亡,崇州男子伤心喝闷酒后打砸公物被判刑
时间 • 2025-12-02 03: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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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心爱的小狗死亡,男子在酒后和母亲争吵,并在争吵中将家门口的围栏砸个稀烂。
“再爱狗也不能做出违法的事情!”本案承办检察官介绍。8月30日,记者从崇州市检察院获悉,该院日前以寻衅滋事罪对男子提起公诉,男子最终因触犯刑法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据本案承办检察官杨建军介绍,5月21日,崇州的罗姓男子家中养了许久的一只小狗死了,他当晚独自一人喝起了闷酒。几杯酒下肚后,罗先生的母亲从房间走了出来,罗先生认为是其母亲照顾不周才将狗养死的,于是和母亲、父亲争吵起来。
争吵之下,为发泄情绪,罗先生顺手便抄起了家中的一条小板凳,来到家门口,将板凳砸向村委会制作的3个围栏、9个围栏面板。一通猛砸之后,围栏和面板均被砸个稀烂。气出了,然而不久之后,罗先生就被警方抓获。经崇州市发改局鉴定,被损坏财物的价格为2370元。
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同村的村民证实罗先生平时喜好喝酒,一喝酒便容易情绪冲动,已经不止一次在酒后打人、闹事。
崇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罗先生任意损毁价值2370元公私财物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对其作出起诉决定。8月21日,崇州法院经审理,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罗先生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本来《刑法》第37条规定了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罗先生损坏的财物涉案金额也比较小,但正是因为考虑到他日常生活中的表现较差,一喝酒就闹事等情节,我们认为还是要依法对其给予处罚。”承办检察官杨建军表示,对于爱宠死亡,市民应该理性面对,再爱狗也不能做出违法的事情。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祝浩杰
编辑官莉